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于2023年9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三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
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即将启动,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要求,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,项目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并予以登记后,可以在市场出售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。
根据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造林碳汇、并网光热发电、并网海上风力发电、红树林营造等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。